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近日区委第十七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区委各巡察组陆续进驻区人民法院、区审计局、区委编办、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杭州南站枢纽管委会等单位,巡察工作将历时一个半月左右。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围绕“三个聚焦”, 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职责使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法廉洁用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情况。
区委巡察组将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工作: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区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反映情况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公布在“巡察公告”上。来电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4:00―17:00,来信邮寄地址均为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266号。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违纪违规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区委巡察办联系电话: 0571-83897835,电子邮箱:xcb@xs.zj.cn。